山亭区检察院联合枣庄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、区教体局开展“一号检察建议”监督落实和中学生心理健康调查活动

作者: 时间:2020-06-28 点击数:

     近日,山亭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枣庄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、山亭区教体局到枣庄市第十八中学、山亭区职业中专开展“一号检察建议”监督落实、中学生家庭环境和学校经历调查活动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宣东、枣庄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助理安洪涛、山亭区教体局纪委书记党金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。枣庄市第十八中学、山亭区职业中专教职员工和学生共600余人参加座谈、调查活动。

    在枣庄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助理安洪涛的主持下,对枣庄市第十八中学高一、高二年级的六个班,对山亭区职业中专的十个班开展了家庭环境和学校经历调查。6月19日对枣庄市第七中学七、八年级共十一个班级进行了调查,两次累计1110名中学生(含中职生)参与调查。《中学生家庭环境和校园经历调查问卷》分基本情况、家庭环境和校园经历三个部分,分别编制了14个、101个、66个问题,通过对中学生家庭结构、亲子关系和校园欺凌等方面的评估研究,揭示家庭和学校教育与未成年人越轨、罪错行为的关系,为今后通过心理行为矫正和“三级犯罪预防”工作更好地促进中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实证研究依据。越轨罪错少年问题,根源在家庭,显现于学校,危害于社会,一个“问题孩子”背后有一个“问题家庭”或者“问题生活圈子”。

    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张宣东在与教职员工座谈时强调,预防校园性侵害应当警钟长鸣,持续做好师德师风建设,不断提升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,切实落实高检院等九部门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(试行)》的主体责任,及时有效惩治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,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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